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监护权可以改。法律规定,当父母作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实施了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的行为时,法院可以根据其他监护人的申请,将其监护人的资格予以撤销,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怎么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忽视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实施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变更监护人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的
变更监护人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有:监护人有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合法利益、严重侵犯被监护人权利行为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依法决定撤销,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变更监护人。
三、监护权变更可以协商约定吗
监护权变更可以协商约定,具体规定为:
1、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2、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3、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4、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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