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档案的单位通常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人才交流机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报到证需要交给单位吗
报到证是你档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一定是国有单位才有权管理你的档案,是国有单位的,报到证和档案就一并交给单位好了,他们会管理好你的档案的。假如你不放心,可以在交付之前,将报到证复印一下,自己留个底。公考时会用到。假如用人单位不是国有单位的,是无权管理你的档案和报到证的。你的档案和报到证是属于国家公务员局系统管理的。假如,是在民营单位工作的,档案是放在报到证上指定的行政人才交流中心或生源地公务员局的。
二、个人档案被单位销毁要怎么办
个人档案被单位销毁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控告。单位要协助去解决新的,补办,单位要负主要职责。劳动者的人事档案一旦丢失,往往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过去档案里存放的一些历史材料,包括奖励、处分和职称评定等原始材料已经无法补办。由此造成劳动者的损失,可以起诉至法院,赔偿损失。
三、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
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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