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或其近亲属。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是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因此,如果员工没有特别指定一般团体意外险的受益人,那么就是按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保险金(第一顺序:父母、子女、配偶平均分配)。如果特别指定的话就需要员工本人填写一张《指定受益人确认书》,上面可以填写受益人及受益份额。
一、保险理赔金受益人的具体利益有哪些
1、保险理赔金受益人的具体利益就是保险合同所获得的全部赔偿金。
2、受益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受益人是享受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2)受益人享受保险合同的利益,领取保险金,但他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且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3)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中途撤销或变更受益人,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但必须通知保险人,由保险在保险单上作出批准后才能生效。
(4)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变更或撤销受益人时,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
3、法律依据:《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二、保险合同变更受益人是允许的吗
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第41条又规定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这两条规定说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受益人,也能对受益人进行变更,但变更受益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批单变更方能产生法律效力。
死亡保险金的受益人指定颇有讲究。被保险人在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首先不会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受益人不会为了获得保险金,故意危害被保险人。染有吸毒、赌博恶习及道德品质差的人,不宜被指定为受益人;其次是考虑指定哪些人会因自己的死亡丧失、减少经济来源,造成生活困难,需要扶助的人为受益人,如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子女等,指定他们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一般应指定自己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为受益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当他们之中有若干人均需扶助时,可以指定几个受益人,可以根据他们的不同收入水平和自己的供养义务,合理地确定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如果受益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儿童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保险金由受益人的监护人代为领取和掌管。但在法律上监护人与受益人是有区别的。这些因素被保险人在指定受益人时均应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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