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尽维修义务具备的条件:(一)承租人按约定正常使用租赁物;(二)承租人及时通知出租人,协助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三)租赁物已出现影响正常使用、发挥效用的情况;(四)租赁物损坏维修后可以恢复或达到损坏前的状态。
承租人有无维修义务从哪些方面考虑
一是有些租赁合同,法律就规定承租人负有维修义务。例如,海商法规定,光船租赁由承租人负责维修、保养。有时为了能够对租赁物及时、更好地进行维护,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合同双方可以约定,维修义务由承租人负责。
二是根据商业习惯,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负责。例如,在汽车租赁中,一般都是由承租人负责汽车的维修的。
三是根据当地民间习俗,如在我国西南地区的房屋租赁中就有大修为主,小修为客的说法和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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