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根据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相关知识: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
以前是营业税,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差别就是一个是价内税,一个是价外税。增值税作为价外税来说,收入和税是分开的,所以对损益没有影响,无需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月末也无需计提和结转,增值税纳税义务是在收入确认时发生的,因此在账上确认收入时就应该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下月缴纳增值税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即可。销售时: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1.0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额/1.03*0.03)交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如果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对小规模纳税人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应税行为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全文7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