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原因可以导致合同效力待定: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
一、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二、无权代理的含义主要是什么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因无权代理而订立合同的无权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以下要求:
1、代理人缺乏代理权。也就是说,代理人未经代理人授权,或者超越代理权限,或者在代理权消灭后作为代理行为;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对方签订合同,合同已经成立;
3、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行为;这是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的前提;
4、当被代理人在被追认前撤回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时,由于合同的确定无效,无权代理人不承担责任;相对人必须是善意的。
三、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
2、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
4、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成立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全文6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