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通过支付定金作为确定缔结主要合同的担保措施的情况下,若付款方向对方提供定金的一方拒绝签署主合同,则该方将丧失要求退还所支付定金的权利;而如果收款方拒绝签订合同,那么其就有义务向付款方双倍返还定金。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尽管买房时已缴纳的定金可申请退款,但这仅限于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或因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的前提下进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