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原告都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是个人的,住所地为经常居住地,即其在户口所在地之外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民事诉讼的起诉一般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因合同纠纷、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也可在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要去当地吗
起诉不一定要去当地。起诉一般要去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但是有的案件可以去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对于下列民事诉讼案件,一般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去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1、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被告提起的诉讼;
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中的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4、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中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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