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基本上都是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但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在原告地法院提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地法院起诉的条件是: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打官司原告必须出庭吗
一、打官司原告必须出庭吗
1、打官司原告不是必须出庭。对于涉及婚姻的官司原告必须到庭,其他的民事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原告无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无理由拒不到庭,按缺席判决。如果原告出现不能表达意志,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的,也可以不出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二、打官司的流程是什么
1、需要确认被告是个人还是单位;
2、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
3、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4、到了开庭时间,应准时到庭;
5、开庭审理;
6、在法官最后判决之前,可以申请撤诉;
7、认为判决不公平可以申请上诉;
8、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9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