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付款凭证是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收款凭证是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是用来记录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
2、性质不同:付款凭证是用于付款的。收款凭证是用于收款。转账凭证是转账给别人。
3、填制方法不同:付款凭证的格式及填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将凭证的借方科目与贷方科目栏目交换位置,填制时先填写贷方科目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再填写作为与付出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转账凭证是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凭证内,借方科目在先,贷方科目在后。
转账支票可不可以作为转账凭证
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客户,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种款项,均可签发转账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转账支票的服务对象是单位和个人,因此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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