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是:
1、遗嘱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及形式不得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
3、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4、应当注意的其他问题。
口头遗嘱订立要注意哪些呢
口头遗嘱的订立要注意:
1、订立口头遗嘱应在存在危急情况;
2、订立遗嘱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3、危急情况消除后,能够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应及时变更遗嘱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能够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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