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以以浙江省补办出生证明为例,一般是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以及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办即可。
怎么补办出生证明
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例:我村村民,其妻,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报,请给予补办出生证。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分娩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例:我村村民,其丈夫,于年月日生育一孩,其孩户口未在其母处设籍。特此证明。
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该孩已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加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5亲子关系声明: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与婴儿关系要填写(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证明人)。
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婴儿母亲须亲自来办理,如他人代领须身份证及复印件。
2张登报声明报纸(县级,经上级审批同意正式公开发行的报刊,一般医院要求登报后2周才可以视为生效)
以上都准备好了,再次返回医院,进行补办登记。
注意事项如果实在补办不了,可以使用亲子鉴定的结论代替医学出生证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只能由孩子的母亲申领,父亲代领是需要母亲委托授权,同时受委托的父亲需要同时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首次申领假如是委托第三人代领,需要同时提供委托书、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新生儿监护人或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管理机构申请补领与原证内容一致的《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领登记表、提交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补领副页的,还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由本人补领的,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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