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丢了有照片可以做为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借条丢了还能要回欠款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只有出借人将货币交付借款人时,合同才生效。所以,借款是否履行,要看付款凭证。如果您在起诉的时候,不能提交相应付款证据,予以证明您已经提供了借款,那法院便没有依据认定您的债权,您的诉讼主张也无法被支持。所以,建议您在起诉之前尽量搜集证明法律关系存在并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而承担败诉的风险。
民间借贷中,借条是比较直接的证据,但却不是唯一的。如果当事人不慎将借条丢失,可以通过一些方式进行补救,包括要求对方补签借条,或者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彼此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等等。就算借条丢失,也还有可能要回借款,关键就是看当事人怎么来操作补救。这个过程中,一个是要注意不要轻易让对方知晓,自己把借条弄丢了,否则对方可能会以此耍赖,拒不偿还借款。另一个,也是要利用一些方式技巧,格外收集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尤其是有打算通过诉讼方式追讨欠债的,需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不然可能会因为超过时效规定,从而丧失胜诉权。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全文8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