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出生证明不需要登报,只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遗失声明、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或者当地妇幼保健院申请补办即可。
一、遗失出生证明需要登报吗
遗失出生证明不需要登报。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不需要登报声明。
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办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
二、出生证明遗失去哪里补办
出生证明丢了,要去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
上款第(三)项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无效。
三、遗失出生证明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3.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4.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5.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6.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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