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已超过义务教育入学的年龄,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办理材料
原件与复印件
原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办事窗口申请。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现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4.决定
5.领取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广东省惠来县惠城镇新兴街11号
五、办理时限
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惠来县教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修订)(2017年)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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