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但双方约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一、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如个人名义且并未用于夫妻生活,一般属于个人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单方借钱债务怎么分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全文5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