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双方的基本信息;
2、劳动合同的期限;
3、解除期限;
4、协商的具体内容;
5、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法律依据等。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本人直接提出的意思表达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但是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所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都是很好处理的,单方通知劳动者就行。在上文中还为您整理了试用期的情形,如果不是出现了上面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一般不能随意解除和劳动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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