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债务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一般属于自然之债,是不能受到民法典保护的,具体而言,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因此非法债务在借贷法律关系中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属于侵犯法益的行为。
什么是非法债务
所谓非法债务,要么产生的形式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比如赌债、高利贷、套路贷等。
要么利率标准超过法律保护的上限。根据民间借贷新规的解释,根据《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自去年起,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不受保护。今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85%,其4倍相当于15.4%左右,以目前的利率稳定性来说,基本在15%上下浮动。
高利贷,在催收过程中,如果方式不当,对借款人有暴力催收的情形,就会触犯刑法的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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