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此,认定证据时,需根据该条规定排除非法证据。适用到个案中,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案情审查偷录偷拍而来的“证据”,只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背公序良俗达到严重程度时,才属于非法证据,应不予认定此类证据的证据效力。
民法典夫妻离婚时录音偷拍怎么才合法
录音偷拍是否合法,在于是否侵犯了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或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规定,将录音设备安装在自己家中不构成侵权行为,但如果放在第三人的住所等处,就不合法。离婚期间录音是合法行为,因此当事人可以在家里安装录音设备,不一定要取得对方同意才能作为有效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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