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获悉,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一案,已由保定市公安局指定望都县公安局管辖,经望都县警方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责任认定后,提请望都县人民检察院逮捕。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xx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警方调查确认:肇事者李xx,男,22岁,系保定某单位实习生。10月16日晚9时40分许,李xx酒后驾驶朋友的黑色迈腾轿车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将两名女生陈某、张某撞伤。事故发生后,李xx仍驾车继续行驶,在男生宿舍附近调头原路返回至学校门口时,被保安和学生扣留。
接到报警,保定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迅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在依法扣留肇事车辆、行驶证及李xx驾驶执照的同时,迅速组织抢救伤者。经对李xx采血检测,鉴定为醉酒驾驶。警方称,目前,伤者陈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张某病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
保定市司法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由于犯罪嫌疑人李xx的父亲系李xx肇事地点所在的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为加大此次案件审判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此案采取异地审判的方式,届时将邀请法学界专家和河北大学部分师生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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