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1月26日(星期三)将在保定市望都县法院开庭审理,望都县检察院将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此前,受害人陈晓凤的家人与一些学者曾认为李启铭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年10月16日,河北某电视台实习生李启铭酒后驾车,在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校园内撞倒大一新生陈晓凤,致其死亡。据现场目击者称,李启铭在被拦下后曾说过我爸是李刚——李刚是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10月24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李启铭被望都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日前,该案由望都县检察院移交望都县法院,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按照《刑法》第133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陈家代理律师胡益华昨晚告诉记者,陈晓凤的父亲陈广乾、哥哥陈林等人将现场旁听,但将不参与诉讼。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不过11月5日陈家已经一定压力下与李启铭的父亲李刚达成了赔偿协议,获赔46万元。当时,一份刑事谅解书也在几份协议中一起被签了,陈广乾并不清楚其具体含义。在这种情况下,陈家放弃了参与诉讼。
全文4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