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a)申请人资格为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教学科研单位;b)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为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目录所列的药品和其他物质。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形式审查——纸质审查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年修订)第52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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