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应该归谁
小区共有部分的收益,一般应归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这是从法律角度出发的解读,意味着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共有部位的收益应作为小区共有收益。
二、小区共有部分有什么
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1.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2.物业服务用房。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4.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5.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不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1.小区内的城镇公共道路;
2.小区内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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