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所得税本身是不能的所得税前扣除的。
因此,利润总额填列的是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而不是净利润。
已经缴纳的所得税额,通过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已经预缴税额予以抵减,不从利润总额中减除。
例如,汇算清缴时,利润总额为100万,已经预缴25万所得税,净利润为75万
在汇算清缴表里,利润总额填写100万,这样计算出应交25万所得税,然后在下一栏填写已经预缴25万税额,最后应缴补缴额为0
而不是填写利润总额75万,计算出应交税款为18.75万,已经预缴25万,最后要退回6.25万,这是错误的,不允许的。
企业所得税报表中实际利润总额怎么填写
所有的收入减去所有的成本费用后剩下的数。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剩下的才是净利润。
预缴是按本年利润的累计数交的,贷方余额*税率。前俩季度亏损可以零申报,到本季度有贷方余额就要交了,不建议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太麻烦,浪费时间不说还要查账,这方面查的很严的,因为做点手脚大家都是亏损,年年亏损,都去弥补的话税局去哪征税?即使你是真实情况亏了也是不建议弥补的,何况还有来年的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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