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可以进行姓名变更。但父母不得擅自更改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否则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若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孩子改姓,由监护人代理办理。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因此可以进行姓名变更。通常情况下,父母不得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更改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孩子改姓,由监护人代理办理。
【 子 女 姓 名 变 更 】 离 婚 后 如 何 更 改 子 女 姓 名 ?
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问题备受关注。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子女在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姓名变更有完全的权利。因此,父母可以依法更改子女姓名,无需经过其他部门的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更改子女姓名时,需确保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另外,如涉及姓名变更的部门较多,父母可以在相关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与协商,以便尽快完成操作。
总之,离婚后更改子女姓名是符合我国法律的。父母只需确保操作符合法律规定,并保障子女权益,即可成功更改子女姓名。
离婚后更改子女姓名是符合我国法律的,父母只需确保操作符合法律规定,并保障子女权益,即可成功更改子女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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