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独生子女家庭抚养补助金政策的通知》(武人社[2012] 12号),在产假期间,如果女职工收到了独生子女证,那么她们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增加的假期视为全勤,并且可以发放工资奖金。
根据《关于完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补助金政策的通知》(武人社[2012]12号),在产假期间,如果女职工收到了独生子女证,那么她们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增加的假期视为全勤,并且可以发放工资奖金。(二)从收据月份到独生子女十四岁,每月按规定支付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入学费,向村民支付一次奖金,免除每年应承担的农村义务工人。上述费用,夫妻双方都是员工,双方所属公司各支付一半的夫妻一方没有正式职业的,由有正式职业的公司全部支付的村民由乡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乡村统一费用、村庄保留和其他集体收入支付的城镇个人工商店从个人工商管理费中支付的当地人民政府从个人工商店收入中提取集体保留费用的集体保留费用(三)城镇分配房屋和农村批准宅基地时,对独生子女按两个子女的份额计算。农村分配或调整承包土地(含水面、山场、果园等)时,独生子女可以按两个子女的份额计算。入学(园)、入学、招聘时,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4)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员工,退休时按独生子女证发放5%的养老金。结婚后终生不育或独生子女夭折后不再生育,也不领养子女的职工,退休时加发百分之十的退休金。夫妻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再生育的,应收回《独生子女证》和全部奖励所得。
独 生 子 女 证 的 福 利 : 武 汉 市 独 生 子 女 证 补 贴 政 策 有 哪 些 ?
您好,针对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优惠政策,我们为您提供以下信息:
1.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领取后,该有的待遇,还是会有的。
2. 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3. 是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感谢您的提问,如有任何疑问,欢迎继续提问。
根据《关于《善独生子女家庭生活补助金政策的通知》(武人社[2012] 12号),在产假期间,如果女职工收到了独生子女证,她们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增加的假期视为全勤,并且可以发放工资。上述费用,夫妻双方都是员工,双方所属公司各支付一半的夫妻一方没有正式职业的,由有正式职业的公司全部支付的,由乡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统一工作、村庄保管和其他集体收入支付的城镇个人工商店从个人工商管理费中支付,当地人民政府从个人工商店收入中提取集体保留费用的法人保留。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领取后,该有的待遇,还是会有的。如果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的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