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公证应提交的材料:保全证据公证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法人注册地和申请保全证据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在诉讼发生前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明。法人单位必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代理人申请的,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需要保全的证据和能够证明证据可能丢失或难以保存的证明。(3)保存证据的目的和用途,以及与申请人和证据事实有关的证明或材料。(4)申请保全的证据为证人证言的,证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或公证员亲自到场。证人还应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保全的证据为物证的,应当提交相关物品样品、说明、所有权证明等证明材料。6公证处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1、申请人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事项申请,除遗嘱、收养等需本人办理公证的,其余公证事物均可委托他人办理;2、申请人就申请公证事项,提交相关材料,需真实、合法、充分;3、公证机构接受申请后,审核相关材料,并告知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等;4、材料有问题,要求补充材料;材料无误,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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