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立一等功通常意味着:提高军衔和提高职务工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符合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条件的,有升为军官的机会。转业或复员回家的,地方政府会负责优先进行工作的安排。立了一等功后考军校的,可以在其文化统考成绩的基础上,按照文化科目考试原始成绩的百分之十加分录取。
军人一等功家属处于什么处分
军人一等功家属有以下这些待遇:如果是因公牺牲军人或被评为烈士的,其遗属享受一次性抚恤金,金额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确定,立一等功的,在应当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增发25%一次性抚恤金。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定期抚恤金。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九条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分别按下列比例增发:
(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百分之三十五;
(二)被军区(方面军)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百分之三十;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百分之二十五;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百分之十五;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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