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需要还对方钱吗
时间:2023-03-27 15:42:51 1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分手后是否需要还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恋爱期间赠与的首饰、衣服、包包、金钱等,一般是属于财产赠与,一旦赠与后,赠与人要求返还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如果是赠与车、房等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可以要求拿回赠与的财产,但是如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想要回就难了。如果有一方说自己的钱是借给另一方的,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应该出具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不肯还钱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

一、女方结婚了男方彩礼钱给谁?

首先,彩礼的法律性质一般属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此,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一般归属于女方,即接受赠与的一方。但是,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属于双方所有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将彩礼用于生产、经营、投资,对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再次,彩礼是可以返还的。离婚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应当予以返还,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不以离婚为要件。

二、婚前转账离婚后还要还吗

婚前恋爱期间的转账,如果没有借条或其他证据证明属于借款的,按赠与算,不需要还。

若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则可以要回。如在转账留言或者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中表明是借款,则可以认定该笔款项为借贷关系,在感情结束时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在恋爱期间,一方为了表达爱意、取悦对方、增进感情而向另一方支付钱款,均属于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正常的自愿赠与,受赠方不负返还义务。

赠与分为无条件赠与和附条件赠与

一些含有特殊意义的转账,一般被认为是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比如“520”、“1314”等的转账行为。

但如果被认定为以共同生活或者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在双方分手后,因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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