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早退出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员工是否违反劳动纪律与工伤认定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一般来说,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迟到或早退,只涉及违反单位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不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对受害者上下班途中性质的认定。
劳动者自己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我们知道工伤认定需要劳动主管部门做出确认,而该申请一般应有单位来做并出具相关证明。那万一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不肯帮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应该怎么办呢
案例:我在一家公司上班,2010年6月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事故住院治疗,公司只为我承担了部分医药费。现公司拒绝为我申请工伤认定,我能否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解答: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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