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家庄最新物业收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管理资质有哪些
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可。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
(一)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二)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三)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绿化管理;
(五)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六)车辆秩序管理;
(七)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能不交物业管理费吗
如果发生了下列情况,业主是可以不交纳物业费的:
(一)物业提供了合同内没有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可以有权拒交;
(二)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可以拒交;
(三)物业擅自提高服务费用,对于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拒交;
(四)物业服务的质量太差,业主可以暂时拒交,但要拿出证据并协商解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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