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是政治权利的一种,被判无期徒刑的人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有选举权。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的犯罪分子,为维护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公民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刑法给予这类犯罪分子以剥夺终身自由和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是有必要的、行之有效的。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公民吗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公民。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人还是公民,他们是属于部分政治权利受到限制的公民。政治权利是公民的权利之一,因此剥夺政治权利与否并不是其是否是公民的要件。剥夺政治权利并不是取消国籍,所以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仍然是中国公民。
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过,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剥夺政治权利仅仅是剥夺选举权等权利,其大部分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都不受影响。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有哪些
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4、规定的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如煽动分裂国家、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破坏选举等。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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