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负责向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的凭证:
①顺产、难产的。提供《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一份、《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难产的附医院诊断证明书,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②婴儿死亡的。附《计划生育服务证》、《死亡报告书》。
③流产的。附《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审核表》。
④男配偶假期工资。《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关闭、破产企业怀孕女职工如何申领待遇?
企业在被批准关闭或法院裁定破产之月,应填写《广州市关闭、破产企业怀孕女职工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本单位关闭或破产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女职工怀孕诊断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该类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引产后五个月内由本人携带《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难产的附医院诊断证明书,前往所属的社保机构申领。
异地分娩该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女职工怀孕满16周后,由用人单位携带该女职工的《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计划生育服务证》、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等资料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异地分娩怎样报销医疗费?
获准异地分娩的参保女职工,在外地产前检查(怀孕16周后)和分娩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分娩后三个月内由单位凭《异地分娩申请表》、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报销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向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报核定。
如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做产前检查的医疗费,先由医疗机构记帐,医疗机构再按产前检查定额向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结算。
遗失“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怎样补领?
参保女职工遗失《凭证》后,必须尽快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失及补领手续。报失时,职工需填写《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报失表》,并通知定点医疗机构挂失备案。
变更定点医院如何办理,有何规定?
凡是领取《生育确认证》后需要更改定点医院,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更改定点医院;
(2)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更改定点医院的,如果已经与定点医院发生费用,必须由孕妇结清有关医疗费用后方可领取新的《生育确认证》;原《生育确认证》同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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