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第四年了,公司至今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告公司,要求双倍赔偿吗
就是说,如果雇主整整四年没和你签合同的话,其实在第一年就已经默认跟你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这就意味着他们应该立马跟你补签纸质合同,同时还要付你从满一个月后的下一个月到满一年之前的那段时间里的双倍工资。
也就是说,四年内没有签合同的补偿就是从你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个月开始算起,一共双倍工资要给到十一个月为止,然后就可以视作是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啦。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超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果你超过一年没签劳务合同,那以后也一样能要赔偿哦!没人肯给你签合同的话,最多就可以拿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从你上班那天算起);如果老板和你签了超过一年但没签满的,其实就是已经自动转成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啦。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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