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地发生工伤无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伙食补助费和住院期间护理费根据当地标准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地意外工伤赔偿标准
工地意外工伤赔偿标准包含医药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伤残津贴、住宿费、交通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中医药费是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额垫付的,职工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进行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照工伤职工所在地的标准进行发放,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1到10级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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