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离职,工资最晚多久开
一般情况下,离职员工会在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内收到其应得的薪资款项,当然具体的生效时间并不能马上确定,而是需要经过一段合理的等待期。
通常来说,个人离职手续在得到妥善完成后,薪资方能予以发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的相关规定,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那么这笔款项将会在员工完成所有工作交接事项之时进行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是怎么规定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中,对于离职时工资结算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要求,工资应以货币的方式按月进行发放,并且用人单位必须遵守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者无正当理由地拖延员工薪酬的原则;第二,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条款内容来看,离职时工资的结算则需要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时一次性付清给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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