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件的立案条件是:
1.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单位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要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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