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回迁可以办理房产证。回迁居民在拿到购房合同时,通常会有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条款,本条款本身可被视为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部分开发商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之外,签订委托书,委托其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应该在此时间段办理房产证,如果施行两证分离的地区,必须注明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回迁房办理房产证流程
回迁房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安置回迁户的房屋。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市场的10%左右,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的,并受其监督。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这些房子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协议,尚没有办出房产证,只能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回迁房办理房产证应向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在缴纳相应的税费后,登记机关通过审核发放房产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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