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2-22 20:02:08 4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条件是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无法做出决议等。但是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申请的资格。

一、小股东保护自身利益的方法有哪些

小股东保护自身利益的方法如下:小股东有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派生诉讼。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的侵害,特别是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侵害,公司怠于行使诉讼权利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权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股东有权要求股利分配。当公司有可分配的盈余时,小股东可以要求按照自己的持股比例分配股利。小股东行使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提起收购股份的诉讼: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四是请求解散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或者控股股东压制小股东,严重影响小股东利益时,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判决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分配。

二、小股东如何给公司进行清算

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以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三、隐名股东确认后可否解散公司

隐名股东确认后可以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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