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是: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也就是行为人进行意思表示的形式。凡属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则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皆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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