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可以强制执行,但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
抚养权在女方孩子由男方带可以吗
抚养权在女方孩子由男方带是可以的。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双方都有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和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责任。所以只要双方协商好,以有利于孩子为原则,由哪一方带都可以。男方带走孩子需要和女方协商一致,如果抚养权一方不同意,是不可以带走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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