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两年后可以申请离婚。
一、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要怎么理解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有两种类型:
1、即夫妻分居两年以上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律理由。第一个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比如夫妻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不是因为感情不和;
2、主观原因造成的。如果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夫妻关系没有培养,分居两年以上,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理由。
二、如何自动解除婚姻呢
无法自动解除婚姻。因为只有两种离婚方法,分别如下: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允许离婚。
因此如果夫妻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条件,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认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判决离婚,但这不是自动离婚,必须经过正式的法律程序。
三、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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