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自己的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第二:提交公证需要的相关材料。
一般有个人身份证件、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公证的材料或者文件等。
第三:进入到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当所有的材料都已经准备齐全以后,就可以把证明材料和相关的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了,然后由承办的公证员予以受理。
在承办公证员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然后你就凭借着受理通知单进行相关的立案,缴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承办公证员会告诉你具体的内容,但是咱们千万记得不要忘记要你的公证费发票。
第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领取遗产公证书就是最后一步了,根据承办公证员告知你的领取遗产公证书的时间,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公证费发票,按照要求的日期去公证处领取就可以了。
二、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法律规定: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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