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大家,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二、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程序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程序是:
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可以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三、办理继承遗产公证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继承遗产公证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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