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遗嘱公证的主体是遗嘱订立人,而继承公证的主体是全部继承人。
2、公证内容不同:遗嘱公证的内容是遗嘱安排具体事项及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继承权公证的内容是对各继承人继承权及继承权合法性的确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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