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材采购协议
编号: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订购医疗器材。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协议物质
1、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附件中所列器材。
2、具体数量以甲方计划通知为准。本协议执行期间,若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以外的医疗器械,供应价格应为市场最低售价。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
二、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器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国家质量标准。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经营许可证。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接甲方通知。
2、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3、协议履行地:甲方所在地。
四、验收
1、甲方根据医疗器材管理条例及产品质量标准查验时,发现医疗器材不符合一,二,三类质量标准,可拒收该批器材。
2、甲方根据采购计划查验时,发现器材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与计划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效期,可拒收该批器材。
五、付款方式
甲方在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后个工作日内以方式支付货款。如付款金额达元以上(含元)则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货款。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协议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的执行问题。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协议金额的每日的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采购计划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4、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5、如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到货时已过有效期或已到有效期的,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更换同产品新货。
八、争议的解决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采购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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