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薪年休假能休几天?
用人单位依法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统筹安排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依照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具体为,累计工作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少休或不休发多少工资?
案例介绍:
2016年12月16日王某自上家单位离职后,便在石化公司处工作。2018年8月31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2017年尚未满足年休假条件。
关于2018年年休假工资,双方对王某入职前累计工作年限已满20年的事实无异议。
经折算,2018年度王某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9天。
鉴于公司已支付和另行计算王某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故还应按照日工资的二倍支付被告2018年度9天年休假工资。
日工资标准按照王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确定(剔除加班工资)。
案例分析:
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其中包含了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换言之,就是额外支付日工资收入的200%.
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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