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元旦假日,张女士在某酒店预定了4桌中餐,答谢其丈夫住院期间来看望的亲朋好友。为节约开支,张女士自行在超市买了一些酒水带到酒店,大堂服务员告知张女士,该酒店用餐谢绝自带酒水。如果强行自带,酒店将收取所带酒水价款50%的开瓶费。因为是普通服务员的告知,张女士没与她理论。待餐后结算时,酒店要收取360元开瓶费。酒店的做法对吗,张女士可否予以拒绝?
评析:
酒店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是一种典型的霸王条款侵权行为。《消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酒店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侵害了消费者选择权。对于这种霸王条款,消费者拒绝有法律依据。
对此,张女士完全可以说“不”!
相关法律知识: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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