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对保管物有留置权
时间:2023-05-08 10:10:48 3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有偿合同中,寄存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保管费,但支付其他费用,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合同,寄存人都有义务支付必要的费用。这些费用由托管人为存款人的利益提前支付。其他费用,是指为维持存款原状和防止存款损失所必需的费用。如重新包装、防火、防腐、防锈等费用。存款人不支付保管费和其他必要费用的,存款人对存款有留置权,即暂时扣留存款。一段时间后,寄存人仍不履行义务的,寄存人可以折价出售或者拍卖留存的财产,并从价款中扣除保管费等费用。有盈余的,应当退还存款人。存款不足的,由存款人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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