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保管合同有任意解除权吗

2022-05-11 1,965人已浏览
  • 刘星律师

    刘星律师专职律师

    重庆长隆律师事务所

    擅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21

    拨打电话
专业分析
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合同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只有寄存人有任意解除权。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按照对方的要求返还该物的合同。任意解除权是指,该合同完全可以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愿而解除,属于形成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且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即具有任意解除权。而保管人只有在保管合同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情况下,才享有任意解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九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合同范本下载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视频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